发表时间:2010-08-19
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根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皖政办[2008]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范围和时限通告如下:
一、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自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建筑工程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二、濉溪县县城规划区、开发区及建制镇规划区自200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在框架结构建筑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2010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三、违反上述规定时限仍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依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